朱經緯申終院上訴許可駁回 大律師引述朱指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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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1/21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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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期間,在旺角驅趕人群時,被傳媒拍到以警棍襲擊一名男途人的頸部,朱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被判囚3個月,已服刑完畢的朱今向終審法院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強調向事主揮棍只是作勢,襲擊事主並無造成嚴重傷勢。

終院法官聽罷陳詞後經商議,即時駁回有關上訴許可申請,並將於稍後頒布裁決理由。朱經緯的代表大律師彭彼得離開法庭時表示,朱希望向香港市民表達他當時只為執法,他問心無愧,而他雖感失望但亦尊重法庭裁決。

代表朱經緯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今陳詞時質疑,上訴庭未有抽身以客觀角度重新審視案情,只是檢視原審裁判官有否出錯,而上訴庭及原審裁判官亦錯誤地裁定事主並非積極示威者,事實上,事主並非單純的途人,從片段可見,事主被襲前一直在喝罵,而且未有依循警方指示向前行。

終院法官隨即翻看涉案片段,並指事主除了正在離開之外,並沒有做出其他動作,郭即回應指法官不應只關注事主受襲一刻,而是應該宏觀地觀察整體情況,原審法官並沒有做到。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聞言即引用判詞內容指,

原審裁判官已處理這一點,她只是沒有作出對你們有利的裁判,你不能因為不喜歡她的裁決而指她未有處理。

常任法官李義則要求上訴一方說明,事主到底喝罵了什麼,以致朱經緯有權襲擊他,郭回應指,朱當時只為作勢阻嚇其他途人,使其他途人亦會遵照警方指示離開現場,況且朱只是襲擊事主背部,並不會對他造成傷勢。

郭另指原審裁判官及上訴庭在評估朱的行為是否合理時運用了錯誤的標準,因為一般人根本不如警察一樣,必須走進麻煩之中預防罪行、控制人群,因此下級法院以一般人的角度裁定朱的行為不合理,並不符合執法中的警員的標準。

常任法官李義回應指,當時情況根本沒有觸發朱可以運用武力,因此法庭毋須處理相關武力是否合理,首席法官馬道立亦明言,「我並不同意你的說法,我們在片段可以看見發生了什麼事,這是相當猛力的襲擊!」

郭續指,整個案發過程僅32秒,朱只有極短時間作出判斷。至於3個月的刑期,郭則指出對於一個只為盡力執法的警員來說實屬過重,而下級法院亦從未考慮他為何會襲擊一個素未謀面的途人,未有了解他施襲的原因。

律政司一方則回應指,本案的主要證據為片段,而片段已是足夠客觀的證據,從片段中可見事主當時已正在遵從警方指示離開現場,因此朱根本無權對他使用武力。

大律師彭彼得引述朱經緯表示問心無愧。(經濟日報記者攝)